问题:消防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是否应设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DB11/T1455-2025第5.1.7条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9.0.4条是否存在矛盾?
答: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不需要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DB11/T1455-2025第5.1.7条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9.0.4条不存在矛盾。具体分析如下: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9.0.4条规定,除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的汽车库,以及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内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由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无需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第5.1.7条提及,汽车库内的电动汽车充电区应全域设置消防应急和疏散指示标志。
对于以上两部标准是否存在矛盾的问题,由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第1.0.2条明确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机械式汽车库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设计。因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在关于机械式汽车库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上不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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